交通事故
关于我前几天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一些疑问
关于我前几天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一些疑问 您好,我于2011年4月19日下午一时许在南阳市宛城区李高路与二渠交叉口向北150米左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详细情况为:我驾驶一辆银灰色雪佛兰牌乐驰小轿车自北向南正常行驶,对面一辆卡车与我会车是减速,紧跟卡车其后的一辆摩托车躲闪刹车不及冲向我的车道与我的车发生碰撞具体位置在左前轮上方,摩托车事主被甩了出去造成轻微伤,现在医院接受治疗。事发后我及时拨打110,120救助电话,我拦下来往车辆,完整的保留了事故现场。约15分钟后救护车到达现场,将伤者带走。随后当地派出所和事故处理大队也到达现场做了问询和拍照,我车证件齐全。其后事故车被交管部门开走。现在事故正在处理之中,事故大队一直以对方治病为由要我垫支医药费,还以各种借口要我到事故大队和对方家属见面,对方家属无理取闹不尊重事实几次要动粗,我的态度是一切等事故大队把责任明确后再作商议,可事故大队就是不划分责任说要等20天以后,我现已垫付2000元医药费。在这里,我有几点疑问,在事故处理后,我对交管部门处理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事故车停车费一天多少钱?以后真有民事纠纷我该准备什么材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yuq……(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4-27 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