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4月进的公司,直到2012年10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2012年10月到2013年的一年固定期限,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2012年10月,能否要求没签订合同那段时间(2012年4月到2012年9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我从2009.6.10-2009.11.4在一家私企工作,本来约定是试用期1200,转正2000,但一直未兑现2000,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上保险,请问专家我要双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
我是2006年11月1日在一家公司任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将我非法解雇,之前公司都是每月15号发上月工资,但是从08年1月1号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在哪段时间的工作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还有我2009年10月28号提起了仲裁,请问是否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我们是一家餐厅,前段时间我们店换了10个厨师,来的时候他们不愿签合同,要求将保险及加班等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他们,承诺在离开时写个书面手续给店里,店里考虑到用人比较急,就答应他们了,他们在离开时也兑现承诺,在结清所有工资后,他们和店里签了协议,内容是双方在劳动保障方面已经没有任何争议。但现在他们又到劳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您好! 我从2010年3月5日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久之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到2010年11月12日,公司部分员工被裁,在工作当中到被裁当天,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向该公司索要劳动法中所提到的双倍工资?谢谢
1年多没签劳动合同,后来续签了,现在公司要开除人是否需要为之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支付双倍工资,+
1年多没签劳动合同,后来续签了,现在公司要开除人是否需要为之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支付双倍工资,+工资是以当时工资计算还是以后来的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