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市人,公司是大连的。我在长春的设立办事处工作。我是2010年12月入职的。2011年合同续签了一年到2012年12月30日.这期间我的养老保险工司给我少交4个月的。10月份通知我不在和我续签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呢?如果公司补偿不合理应该到什么地方维权呢?
我们属于劳务外包型,在外包公司A签有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派遣到B公司工作,现在我们所派遣的B公司与另一家C公司合并,外包公司A就以B与C公司合并为由,要求我们把原合交回(原合同到今年12月份),补签一份到今年5月底的合同,然后说5月之后将签到新的外包公司(现在新的外包公司是什么名字,情况怎么样我们也不清楚
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这个月22号到期。我本月16号跟公司说合同到期了就不做了,想走。今天公司跟我说要一个月时间招人,一个月以后我才能走。 我合同都到期了,他们有权不让我走吗? 公司不大,感觉有些东西不太正规。如果合同到期了, 公司不让走,也不给办离职手续,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呢?不想因为离职的问题和公
2003年进入分公司,一直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的一份合同是2008年签订的,为期三年,到今年的年中到期。现分公司要撤销,所有的劳动关系将转入上海的总公司,总公司承诺原工龄一直延续。如到年中,合同期满,劳动者因公司主体已改变而不愿意跟总公司签约,则分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是由2003年开始算起,还是由20
你好!我是2003年6月2日进的这家公司,08年之前签了几次合同,08年之后又签了两次,最后一次签到2012年3月28日。现在公司生产转移到别的省份,经协商我不同意去别省工作,现公司要提前解除合同。请问:公司应怎样给我经济补偿?08年前和08年后的工龄补偿怎么算呢?还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有补偿吗?万分感谢!!!
公司A是B公司聘请的,现B公司要与A公司解除聘用合同,A公司现有三个选项给劳动者,1、是留任B公司,2、A公司内部调动(还有其他项目,但较远)3、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三种情况是否A公司可以不支付劳动者遣散费。A公司以向B公司索要员工遣散费。
公司只给我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但是没盖章!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发盖好章的开除证明!现在因为我认定公司属于违法开除我,所以我希望拿到开除证明后主张2倍经济赔偿金!(也就是2个月的工资)但是我又怕到时候仲裁了却公司不属于违法开除(虽然我比较确信公司属于违法开除,公司开除的理由是--你现有的工作技能和表现与该
我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派遣合同,在这一年内我工作上无违规违纪,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能得到赔偿吗?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是否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如合同双方均无约定,是否适用合同法中委托合同双方可以任意解除委托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