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劳务合同未到期但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应如何补偿的问题
关于劳务合同未到期但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应如何补偿的问题 你好!我是2003年6月2日进的这家公司,08年之前签了几次合同,08年之后又签了两次,最后一次签到2012年3月28日。现在公司生产转移到别的省份,经协商我不同意去别省工作,现公司要提前解除合同。请问:公司应怎样给我经济补偿?08年前和08年后的工龄补偿怎么算呢?还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有补偿吗?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lan0……(广东)
提问时间:2011-08-13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