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17个月,但是之前的12个月,公司并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发了一个文件,要我们签署一个营销目标责任书,(有截图),将我们的关系定为双方合作关系,并不承担购买保险等事宜.每月由上级主管考勤与考核.并准从公司规章制度,本人在2012年与公司因强行调岗产生劳动纠纷,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还有一个月工资未发放,因此申请劳动仲裁,第一是要我的工资,第二,因公司前12个月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营销协议我也申请了双倍赔偿,但是在前几天,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了,只支持了我拖欠那一个月的工资,其他的都未支持,现在的问题是,我有工资强行要求签署营销协议的截图通知,有公司领导的考勤工资表,有公司领导发的一些条款附件,为什么我还是会输??如果我要上诉,我该走哪些程序?该准备的费用该是多少??有什么可以反驳的依据??真心请人帮帮我!!
中间有两个字打错了,是有公司强制要求签署营销协议的截图,当时在职,不签就会被离职
我于2004年6月底在原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应聘到另一家公司工作,2008年8月从该公司自动离职。4年工作期间,我多次向公司提出应该正式为我办理调动手续,并签定合同,交三险一金,但公司不同意。所以4年来,我的劳动关系一直留在原事业单位,三险一金都是我自己掏钱交的(包括单位部分也是我自己交的)。而且4年里,公司只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足以认定,劳动者是否还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的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证明,比如学历,专业 工作经验,但在实际上,用人单位对于招聘人才,是采取综合的测评的方式,招聘条件只是个参考,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仲裁结果
我原来是一个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后企业买给其他公司,不给我们安排岗位,但承诺每月缴交三险一金。后我又在其他单位找到工作,现在的单位要求我们要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与前单位现在没法办理这方面的手续。请问我该如何处理与现单位的劳动关系?现单位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这要怎么办啊?
单位多处违法,劳动者打算先快递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在通知送达日后的第二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在通知书里是否要写向单位要求支付赔偿以及经济补偿的要求呢?不写有没有关系?在仲裁里提出就行了吧?会不会影响仲裁结果而对劳动者本人不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我们公司提出了新的薪资水平政策,就是在以前工资的标准上提升一部分算为总工资。但实际的(总工资=百分之七十是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绩效)比如我调整后工资为4000=2800基本工资+1200绩效!绩效是公司内定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然后我的设备及住房都按2800算了无形中降低了薪水。公司说如果不同意就辞退。请问我们如果选择辞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
我2003年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进单位后签了合同,其间有2003至2007年底每年签一次合同,2008年至2010年底签了三年的合同,眼看合同到期了,工作期间未出现任何差错,单位是否能够解聘我?如解聘,如何算补偿?单位仅给我买了养老保险.
我是2009年11月1日签订的合同要到2011年10月31日合同才到期,可是本人于2010年11月24日被公司辞退了,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多少赔偿金??
我是2009年11月1日签订的合同要到2011年10月31日合同才到期,可是本人于2010年11月24日被公司辞退了,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多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