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没倒闭,仅凭政府一纸红头文件要求职工全员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字,单位就以是我为解除劳动关
2009年6月,由于国有粮食企业随着国家“减员增效”政策的出台,我县政府在国企没有倒闭、破产的情况下下发红头文件要求职工全员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将其全体推向社会,当时80余人的职工在文件的压力下,仅剩我们5人没有签字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余的都签了那份沉甸甸的解除劳动合同下岗回家了。随后,粮食局就不让我们上班,停发工资、拒绝缴纳我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剥夺了我们应有的权益,三年了,就连生活费都不给我们。我们也多次交涉,请求粮食局将8个闲置的粮库运作起来让我们搞经营,(有个别粮库租于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职工搞经营),局长说了,政府文件要求全员职工买断,他已视作我们五人与企业脱离关系了,请问粮食局的做法合情合法吗?我们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生活费单位有义务发放吗?
单位1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情况是这样的: 1、部门主管通知我明天起不要上班,我第二天也没去,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于11月5日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自11月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1月5日起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失效,我认为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本人没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 2、主管已口头通知我离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主管负认,说我自己旷工,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我1995年起在湛江市A公司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社会保险是从2008年6月起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是从2010年6月起给我缴交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填写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起止时
有固期限自2010年1越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现在因为所在店面到期 但在有其他店面缺岗同时 又没有触犯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 本人不愿意签 公司还要强行解除合同 如不签合同应有怎样说法 若签合同剩下期限公司应怎样赔偿
某工厂负责人为了个人利益,排除异己以势欺人,常责难于人并欲将解除本人已和工厂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人应得到多少赔偿?(某人瞒上欺下勾结供货商及工程承包商抬价谋利·变卖公司财产谋利·以他人名办厂谋利·本人略知一二···)
当天加班超过三小时单位算违法吗?如果因为此原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有时需要我们加班,超过三小时那种,加班费也照《劳法》相关规定支付了。本人不愿意加班,但是手里工作没人接手,不做完会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所以在单位未强迫的情况下产生加班超过三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以超过《劳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为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