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有3天是法定假日,当月工时是按166-24(法定假日的3天*8) =142小时来计算,还是每月都按166小时来计算,如果按照166来计算,我法定假日所休息的天数,也要在之后的周末来补,我怎么觉得我休息的法定假期是休息的我自己的时间呢!有点困惑中,请帮助详细解答一下好吗!谢谢啦!
我们公司实行的是12小时4班2倒,计算工时为综合工时。公司节假日是给三倍工资,但是上班时间不计算在正常上班时间里。也就是说我10.1号和10.3号本来是我正常排班,但是由于计算3倍工资,公司另外剔除了,本月的综合工时要少掉24个小时。请问这样违反规定吗?
我们公司实行的是12小时4班2倒,计算工时为综合工时。公司节假日是给三倍工资,但是上班时间不计算在正常上班时间里。也就是说我10.1号和10.3号本来是我正常排班,但是由于计算3倍工资,公司另外剔除了,本月的综合工时要少掉24个小时。请问这样违反规定吗?
我上一天休一天,元月一号休,二号上班,单位不给加班费。但月总工时未减少。请问:国家给的假哪去了?单位是否应给加班费或倒休?标准是什么?
法定节假日的三薪怎么计算。用哪个工资算?我的岗位工资是450元。各种考核绩效什么的加起来一共1600.那么三薪怎么算?
1 请问!1 综合工时下的加班费是怎么算的,计算基数包括那些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夜班津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
我想问一下,我们是正常干一天休一天的,说是我们正常在班的给加班费,不在班的,连休也没有,以前都享受不在班的有一天补休,现在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用是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没有年假、周末上班、法定节假日上班、给一天调休、没有明确加班费、发现金还扣税、不给工资单!我想告到劳动仲裁!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周末请假扣5倍的口头威胁!我打算不做了!压载劳动者的劳动力!
综合计算公时工作制,但加班一律1.5倍,除法定节假日,还有星期一到星期五请假扣除加班工时
一般周末加班都是两倍,但我们都1.5倍,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在一个上夜班没有补助,但是多半个钟,还有2.2元中夜班费,望各位律师给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