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概预算证,强制我们报名,参加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强制签订,内容我没有仔细看,协议也没有给我一份,但是我签字了,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我偿还培训费用1200,另一方面,公司从去年开始长期不按时发工资,是否可以维权
在和公司签的合同中,有关雇员提出离职那一栏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若雇员决定离开公司,应给予公司不少于30天的事先书面通知。公司有权决定该雇员可否于通知之日后30天离开公司。若公司认为该雇员在公司担任重要的工作任务并未结束或公司的生产(工作)确实不能放弃的,公司可要求该雇员在提出辞职书面通知30天后继续为公
我离职后公司因员工疏忽没停掉保险,多交了一个月保险,但是个人和公司部分却全部从我工资里扣除,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该如何追讨
现在我以公司未按时给我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关于公司之前派遣我们到外地培费用这一问题,有个详细的说明。这个员工培训协议是在我参加完培训之后回公司签订的,并且去培训之前公司没有告知我们需要在公司至少任职一年,否则按未工作足的月份来计算退费。如果是这样我们这个培训费用还需要退还吗?协议上是自2010
本人05年7月进入公司至今,期间共签过3次劳动合同,最近一次合同将于2011年7月底到期。因为是外地户口,自进公司一直缴纳综合保险。09年上海出台政策凡新签合同外地员工,公司一律应为其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但公司未与我重新签合同。2011年1月下旬,公司突然提出愿意为我办理居住证,可以跟我重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1
公司进行竞争上岗,未竞得岗位。目前公司无法提供合适岗位,仅仅愿意提供低级别的岗位,无论岗位层级和工资水平都和原先水平差距较大,目前属于被动待岗状态。合同还未到期,目前公司希望能够自动离职,请问这是否合法合理?公司能否强制解除雇用关系?待岗工资发放的标准是什么?谢谢您的帮助!
公司对于我工作不满,要求我离职,如果由我提出辞职,公司总部将提出对我的培训费用的赔偿,预计5至10万元(我月薪是6000元);如果等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是2011年签至2016年,共计5年),我的退工单上会注明该公司与我在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劳动合同,对我以后找工作会造成很大影响,我该怎么办,培训费用一定要赔偿吗
大学生实习期间没有签订合同,要求离职,公司却要求半个月后才可以支付薪水,合理吗?
暑假期间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实习,因为不适应公司制度要求离职,期间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公司却要求写辞职申请后,并且受理后半个月才可以领到薪水。而我本人真的不想去公司了。我要怎么办呢?怎么样才可以顺利离职并且领到应有的薪水呢?
怀孕五个多月,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合理吗?
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了,公司从8月份就一直叫我提前申请休假,后来人事经理以及我直接上司一直电话催我,说让我从9月份开始休假,安排同事接手,所以我在9月1日至5日没上班,也是病假,有医院开的证明,但是没向公司申请办理病假手续;在9月5日晚与人事和上司经理电话协商好从"9月1日至10月31日休假无薪,11月至2013年2月8日休产假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