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5个月,因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加上去时说的是做出纳,可是去了后保管员和文员的工作也叫我做。后来实在不堪重负,所以提出辞职。老板在8月底签字批准(公司一直未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但后来老板说找到人来接我就可以走了。一直拖到10月12号才通知我可以移交了。可是在交接的过程中公司故意为难我
1、公司员工离职,手续也办理完毕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工资? 2、员工结算工资时,是拿所有的现金吗?月底打到员工的银行卡里合理吗?这样做违法吗? 3、员工入职我公司后,由于7月保险政策的变化,有些员工从10月份才开始缴纳保险,7-9月的保险一直没有补缴,我们要怎么办呢? 4、员工从2010年11月入职公司,由于员工是
关于因无故旷工3天被算自离,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员工..这样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
关于因无故旷工3天被算自离,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员工..这样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
关于因无故旷工3天被算自离,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员工..这样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
我想问下就是今年我2月21日进了一个锁厂,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压了40天工资。然后我发现在那里上班跟我的个人职业规划也有太大诧异,五月十六号我就给主管辞职,但是当时主管说要按照厂规要辞职后再上一个月班然后还要再等十天才可以拿到工资。我就继续上班。在五月二十七日我因家庭有事,三天(28号到30号)没有给
关于长沙市cocoseven酒吧,借故开除员工,以此扣押不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我于2012年7月13日入职该公司,任人气部人气,一个月来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被该公司服务。一向认真遵守该公司的管理制度。 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发出《开除员工通知书》,以员工插管其他部门事物,从中获取利益为由对员工进行开除决定,我认为被该公司这是毫无道理的没任何证据的托词,因为本身
有一位员工没有辞职就跳槽到另一个公司上班,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跳槽到另一公司上班,那么他的工资因如何结算,(公司有规定,员工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向厂部提出辞职,待批准后方能离厂,否则扣发全部工质)不知现在这位员工工资应该如何结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