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门面是国土局的老门面,称为房主(甲方)。我(丙方)是从二房东(乙方)手上转过来的,出了1年的租金2012-2013年和1万的转让费。因为一些原因我自己没做,现在承租期内把门面转给了另外一位租客(丁方),丁方支付给了我(丙方)1年的租金2012-2013年。现在还剩下半年,房主(甲方)要将门面收回,租客(丁方)要我把未到期的租金退还。请问我应该退吗?如果应该退的话那我可以向我的上家二房东(乙方)索要租金吗,因为我和乙方的合同也还未到期。
今年4月底我将门面转租给别人,当时转租的人和我一起和房东签订了合同。甲方是房东,乙方是我和转租人(房东之前说过,如果我转租给别人,会涨房租,所以签订合同时告诉房东是合伙做生意的)房租三个月一交,合同半年一签。现在7月底到了续租的时间,房东知道是我将门面转给乙方后,说我违约,要不三方当面谈,要不就要月底
本人有4个门面,现想出租出去.但是在与合同乙方签合同的时候.把转租错写成转让.后发现错误想重新立合同.但是合同乙方抓住这个错点一直不肯改约.而门面的所有权在我名下,我该怎样才能改约.
我有一个门面租给了乙方已两年,从2009年5月20号到2011年5月20号,2011年5月20号又签订了续租合同两年,现在乙方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后要求租给第三方,我不同意乙方转租,请问是否合法, 合同第10条规定: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格,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是否合法?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我租了一个门面给乙方,乙方没有经过我同意,由于经营不好,把门面租给第三方,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现在第三方已经重新搞好了装修,我现在想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修改了一下,重新约定《门面不能转租,转租视同违约,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租赁房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所提供的房屋,装修费用我不负责,租赁时间还是
商户A与房东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8月,合同中注明该门面不能转租,但因某些原因,商户A把该门面以4.6万元价格转租给商户B,转租时间2010年12月。转租时有口头告知房东,房东答复可以转租。之后商户B再次把该门面以9万元价格转租给商户C,转租时间2011年6月。商户C后因生意亏损并得知该门面A与房东签订合同时不
本人将租的门面房转让给他人,并且是由本人与其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也是知情的,请问这样的合同符合手续吗,有无法律效应!开始产权人不知情,后经告知后同意转租他人,但现承租人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我可以拒绝吗?
我想问问, 我的门面在出租协议之中出了点问题, 在承租人的租期之下,但承租人的想利用转租变相抬价+炒客行为(空手套白狼的情况),合同上协议之里: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第三方)商业经营和其他用途,如出现转租或变相转租抬价给第三方经营用途,完全是承租的责任。但是没有禁止行为。 但是我不想让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