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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租的问题

门面转租的问题 问题如下。门面是国土局的老门面,称为房主(甲方)。我(丙方)是从二房东(乙方)手上转过来的,出了1年的租金2012-2013年和1万的转让费。因为一些原因我自己没做,现在承租期内把门面转给了另外一位租客(丁方),丁方支付给了我(丙方)1年的租金2012-2013年。现在还剩下半年,房主(甲方)要将门面收回,租客(丁方)要我把未到期的租金退还。请问我应该退吗?如果应该退的话那我可以向我的上家二房东(乙方)索要租金吗,因为我和乙方的合同也还未到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4645(湖南)
提问时间:2012-08-22 15: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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