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是08年8月份签定的2年劳动合同,从事分公司物流主管这一块(但后期因为公司裁员,我又兼了一部分出纳和人事的工作),但09年1月初,分公司市场被公司放弃,于是公司在09年1月份末分公司一切善后事情即将处理完全后便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之前公司还一再信誓旦旦的说给我调任总部(总部和分工司不在同一个城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因先前与人才服务中心签定合同为2年,昨天还在用人单位上班,但今天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因去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进行辞退.因在单位上班3年,补偿工龄工资按照,08年4月到09年4月的平均工资1521.31元,共补偿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1521.31以及工龄补偿4563.92元,但我根据劳动法以及先前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
我在2008年7月14日与现公司签订一年合同,2009年7月14日,合同期满,我与公司续签3年劳动合同,合同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14日!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只是提前19天以口头形势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公司给予我2个月的基本公司赔偿!说因为我在公司工作1年10个月!
我于前几日与上司发生矛盾(要求我加班,我不同意) 吵了一架 随后公司通知我沟通赔偿适宜 ,理由是我的能力无法满足他们对我工作岗位上的期望,并提出如果不接受赔偿也可以30天后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 调至另一岗位 如果我不接受则会以不服从调配解除合同 本人在岗时表现一般 态度也一般。 但绝对不至于达不到无法完成工作。
用人单位单方面无合法理由辞退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您好!我朋友在一家个体餐馆当厨师,因为是小型的,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有事请假半天回来超过请假时间,老板就告诉他不用去上班了,然后让他拿工资走人。但是当他去拿工资的时候,不但没有结到工资,连押金也没有拿到,老板就说他偷了老板的银行卡。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有一问题想请人帮忙:我在一公司任职快两年,之后辞职,事隔一年后再次入职到该公司,并签定劳动合同,现因公司内部组织变革,公司方面要停止我现有的劳动合同,公司方面该如何补偿或赔偿,应该补偿或赔偿我共几个月工资.在线等 ....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只在该公司任职不到两个月.且此两个月合同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政府部门招聘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工作了10多年。但是最近却提出年满48周岁的腰提前解聘,给予相应补偿,但补偿极不合理,请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注明了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已安排新人到位。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在当天和新人作了工作交接。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赔偿吗?另有:入职时有试用期满调薪书面承诺,可过试用期单位并未调薪,也未出具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