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医药公司形成事实雇佣关系,试用期满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该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我们签的时候合同是空白的,单位还什么都没有填写。后来发现,我们所签订的合同不是直接与公司订立的,而是与公司委托的派遣公司签订的。自签订合同三个月后,公司告知裁员。提前30天通知了我。并称我们属于劳务派遣的。 请问,我应该向雇佣我的医药公司申请经济补偿金还是向派遣公司主张权利???
我是1999年11月24日进公司工作,期间签过3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是2009年9月30日到期,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2009年9月份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出具劳动合同意见书,提示我合同即将到期问我是否续签,我同意续签并签字。可是公司迟迟不予续签,找过人事两次都被推辞说要我等等看,至今过去已经多半年了!公司还未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我这个岗位-(只需要一个人)还在一直招人、面试,这种情况下,我实在无法继续工作,想提出辞职,请问
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
我是08年进入该公司,至今已工作两年多了,但公司一直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也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现在如果我以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该怎样计算?感谢!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我在一家饲料厂工作快7年了,想跟公司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金,哪位律师帮我看看以下列理由解除是不是行得通.1,近来每天工作都有12个小时,1周就休息1天,但加班费公司到是按时计算的;2,进厂7年公司没有安排过体检,饲料厂灰尘比较大,还经常接触到一些药物,工作岗位边上有三台电脑和一个大的电气控制柜,里面有大量以万根计
我在一家台资公司工作了13年,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自己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经济上补偿
我在98年的时候进如现在的公司,如今有13年半时间,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要辞职(书面,提前一个月),公司应该给我多少经济补偿
我与某医药公司形成事实雇佣关系,试用期满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该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我们但是签的时候合同是空白的,单位还什么都没有填写。后来发现,我们所签订的合同不是直接与公司订立的,而是与公司委托的派遣公司签订的。自签订合同三个月后,公司告知裁员。提前30天通知了我。并称我们属于劳务派遣的。 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