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个工作室工作,不知道老板是做色情网站的。后来发现后辞职了,但由于好奇在家打开了该站的后台被网监请回去调查,做了笔录,现在电脑被扣留了,请问这事情严重吗?
我有一个朋友,朋友他同学建了一个黄色网站,朋友他同学让他上去发淫秽信息,我朋友不好意思拒绝,就只发过一篇淫秽信息,自从那之后就没上过那网站,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会被处罚吗?会被判刑吗?
用bt种子下载色情电影构成犯罪么 因为bt种子在下载的同时也会自动上传 现在网上这种bt种子很多 如果这些种子下载 构成犯罪么
朋友在网上发布传播淫秽信息来诈骗钱财,请问这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还是诈骗罪?会不会两个罪都算,会数罪并罚吗? 就是在网上发布色情信息来诱导骗取其他人的钱财这应该属于一个个案吧?没有前者就没后者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这样也会数罪并罚吗?
某博客本身不存在淫秽图片及视频, 但博客提供第三方网站的下载链接, 链接内容为存有淫秽图片的压缩包文件夹(表面无公开宣称为淫秽内容), 博客本身表明其链接内容为唯美女性图片,但无暗示其为淫秽图片 请问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么,如果被举报或者公诉,易于收集证据及辩护么
如果有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并且工商局已对该商家做出了行政处罚结果,请问这个处罚结果是否可以被别人公开传播呢?比如:在媒体上报道,或以其它方法让很多人都知道这个结果。 对于工商局的处罚结果,进行公开传播,这种行为是否会违法?
第九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未经处理,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构成
第九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未经处理,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是什么意思?
您好: 我因2009年在某色情网站上传了一些淫秽图片,于2012年5月26号晚上被公安机关传唤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罚款,但是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却把我新买的电脑当作作案工具进行了收缴。 我的新电脑是在3个月之前买的,宽带也是3个月之前安装的。 我曾用这台电脑浏览过该网站,但并未上传和发布任何淫秽信息,请问执法人
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2011年时他不小心在某色情网站下载并传播了一个BT种子,那个网站在他被抓到之后才听说是公安重点监察的网站,估计今年那个网站的服务器被公安获取了,我朋友的IP地址可能没消掉被公安查出来了,与前几天在寝室被抓获,后经他们学校的老师保释才得以出来,我朋友不经常登那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