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会怎么判?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本罪是情节犯,只有严重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