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律师,补缴社保是否也有时效限制,2010年至2011年四月期间的保险,是否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是否可以此直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金?
请问这份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第五条。谢谢各位律师
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现准备于2011年登记结婚,为保障婚后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履行夫妻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要互敬互爱,自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和睦相处
转让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甲方将位于XXX一家店 以3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起将XXX店转让给乙方,乙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前首付3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余款50万元人民币与2010年10月30日前付清。 二,甲方于2010年五月一日前将XXX店设备,设施交于乙方(付清单
请问各位律师大学生转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户口迁回原地是否可以参加土地征收补偿分配
大学时户口又农村转到学校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未分配工作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可以参加当地土地征收补偿分配
我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弄个土地搞养殖,想买宅基地但是国家政策不允许,我想请问能否以租用的形式取得土地,想法如下:我买这个宅基地是10万,我和出卖房签订一个1000年的租期,一年10元,这样绕过了土地买卖但是我实际上还是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1000年之后的事情随他去吧!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签订合同时需
其中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市鼓励和逐步推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通过银行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向其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支付清单。 第三十五条
请问各位律师,公司在签收了劳动局的开庭通知后,给我寄来一份“视我为自动离职”的通知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各位律师好: 我在这家单位上班10个月,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今年3月8日公司当着全体部门同事的面无理由把我辞退,我已在3月9日把公司告上劳动局,要求公司赔偿我在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事项。公司在3月15日收到劳动局的开庭传单后,于3月16日制造了一份“通知信”寄给我,内容是要求我三
请问各位尊敬的律师:公司是否可以以本人不要社保金为由而不承担交纳社保金责任?
请问各位尊敬的律师:公司是否可以以本人不要社保金为由,而不承担交纳社保金责任?
请问各位律师这个合约是否有法律效力,能否辨别这个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约书 本合约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兼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文件打字(以中文、为主),经双方合约如下: 一、合约有效期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
各位律师好,我工作已经两年,第一年单位没有给我上社保,请问现在已经过一年了,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单位为我补缴? 另外,我是否可以就此事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