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车卖给乙,签有乙负担以后责任的买卖协议,乙再卖给丙,签有丙负担以后责任的买卖协议,均未过户。
在车辆未出事故前,因车辆未过户,甲起诉乙要求过户,但是因车已卖给丙,故法院调解,调解内容如下:1、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乙承担一切交通责任事故。2、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由甲转移给乙。
(申请法院执行,但无交付内容,法院不受理)
假如2年后,丙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甲承担连带责任。
甲是否可以再次起诉乙,事实级理由:因车辆发生事故,甲承担了连带责任,,要求乙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甲的赔偿。
法院是否会以一事不再审而不受理。
如果假设成立,甲是否可以起诉
我在临汾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是2008年12月31号交付使用,可是到2009年4月20号开发商才通知我交房,我让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可是开发商不按合同支付并且提供不出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时需提供的峻工验收合格证明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所以我一直没拿钥匙,如果打官司的话我向开发商要的违约金应该是到什么时间截止?
原诉讼因诉请写错(有歧义),被法官认为是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而败诉,能否重新起诉,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已经解除”为诉请呢?
我给一家公司卖货,给他打了6万元的进货欠条,帐还没有结算他就凭欠条将我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欠条上的6万元,当我找他质问时他竟说把退货条丢了(我把卖不完的货他收回去时给打的退货条,和返利条给了他)。当时他说的话我都有录音。请问我可不可以驳回他的诉讼权?(他没权利告我因为帐还没有清算起来)他给我弄丢欠条算不
今年9月12日,我母亲将我们家的老房子以11万的价格卖给一购房者。当时对方交了10万的房款,我母亲也把房产证给对方了。在合同上有写到把房产证过户完后交清剩余房款1万元。 9月14日,我们当地政府移民办的工作人员来登记,说到,我们那栋楼处于三峡175水位线上,如果蓄水达到175的话,势必对那栋楼的地基造成影响,要求
我买了一间房子,当时已经签了合同,现在时隔十几年,原房主要毁约,要求归还房子,称原房主的妻子未签字,特咨询.(注:合同中的原房主签字应该是夫妻都签字,现在只能确定一个,另一个不承认签过字,但有她的名字,就这个问题咨询一下现在这个房子的房产归谁所有?)
我房是镇上的二手房,去年买的,镇上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买的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我想问,当时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房屋尾款在拿到合同后在交付,期限是一年,在明年2月就到期了,我要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尾款,房屋同时也属我了,谢谢您,麻烦你解答一下,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
我与买方签订了卖房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付款,但买方未按时付款,已经超过合同内规定时间两年了,请咨询合同是否还生效?
事 实: 2004年2月22日,原告(我)在市区清河北路一家房产中介店看到原告的售房信息:90平米+车库7平米,标价15万元。经中介带到被告二张则友家面谈,后张则友带原告到安邦小区3号楼608室看房(毛坯)。张说:“这是儿子单位集资房,2001年建,2003年底交付使用,质量很好,阁楼也不小,就是房产证还要过年把才能办,是
我几天前买了别人的一辆汽车,当时看车况还可以,就把钱给他了,他也写了收条,双方并写了协议书;协议书的大概意思是:收到我的钱,把车卖给我。(由于过户的部门不上班)过几天去过户的。口头保证是第一车主,车子没有发生过事故。可以去提档查验。。 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对方不是第一车主,而且也不能保证前几任车主每
请教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为各种原因, 一方拒不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能起诉法院单方解除合同吗
请教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里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 相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10%支付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不实行单方解除权利, 但是买房人因为资金等问题,实在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下去, 也就是买房人不继续再支付剩余的房款(包括银行按揭款, 按揭还没办理, 还没牵涉到第三方银行), 那么买房人能按照合同法9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