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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关于车辆买卖合同纠纷的再次起诉

关于车辆买卖合同纠纷的再次起诉 甲将车卖给乙,签有乙负担以后责任的买卖协议,乙再卖给丙,签有丙负担以后责任的买卖协议,均未过户。
在车辆未出事故前,因车辆未过户,甲起诉乙要求过户,但是因车已卖给丙,故法院调解,调解内容如下:1、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乙承担一切交通责任事故。2、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由甲转移给乙。
(申请法院执行,但无交付内容,法院不受理)
假如2年后,丙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甲承担连带责任。
甲是否可以再次起诉乙,事实级理由:因车辆发生事故,甲承担了连带责任,,要求乙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甲的赔偿。
法院是否会以一事不再审而不受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bqcxp(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2-06-2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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