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教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为各种原因, 一方拒不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能起诉法院单方解除合同吗
请教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为各种原因, 一方拒不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能起诉法院单方解除合同吗 请教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里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 相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10%支付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不实行单方解除权利, 但是买房人因为资金等问题,实在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下去, 也就是买房人不继续再支付剩余的房款(包括银行按揭款, 按揭还没办理, 还没牵涉到第三方银行), 那么买房人能按照合同法94条起诉到法院实行解除合同吗? 因为合同双方是民事主体, 而民事主体是平等自愿的进行交易, 不可能因为当初疏忽签订了合同,就要几十年被合同绑架吧? 因为各种原因已经不可能再与开发商继续交易下去的情况,法院会不会还会判决买房人继续履行合同呢? 咨询了有些人,有些人反应法院可能会判继续履行合同, 有些人说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解除掉合同. 我实在吃不准, 恳请专业人士能赐教下. 买房人已经明确不愿意再履行合同, 难道法院还能强迫买房人继续履行这种合同吗?(而且此合同内部都是霸王条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lvqi……(浙江)
提问时间:2012-06-07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