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日资中介工作,因为老板性格喜怒无常及无责任心,我忍受不了,提前一个月写了离职报告并递交了。 可是公司说按照公司规定每月15日发上个工资,于是我还有半个月工资要到下个月15日才能发出,由于涉及到提成,我怕老板到时赖账,不结给我,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在这个月全部结清给我吗?我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老板不把提成结算给我,我该怎么办? 谢谢
我从去年10月工作至今,单位未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上保险,就是说入职登记的什么都没有办,现在单位想辞人,我该不该要求工资补偿及及保险费用?如果是主动辞职是不是也可以要求补偿?程序怎样?就是要求仲裁吗 再有去年10月来这工作时我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但当时单位没办理录工登记也没要我的就失业证,没有给我上保
我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是前年的10月末到去年的12月初。具体:前年10月底到去年1月初(期间两个半月工资已经结清),公司放假到去年2月底(期间未计工资);2月底我回公司后老板从3月份开始计算工资,一直到我去年12月初辞职走人(期间工资计算时间为3月份到11月份的基本工资+提成)。目前3月到11月的工资还有2600余元未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一直保持合作关系,也有发放工资,这样的情况我是要求签合同还是这么样做?我听说不签合同却有合作关系的可以索赔2倍的工资,有索赔的必要吗?还有一个事想咨询,我们公司法定假日加班并没有按照3倍工资支付,公司给的回答是:"我们公司加班就是10元一个小时,"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做比较好,公司这样是不是违反
在一个生产鞋子的公司私自帮助别人生产两双鞋子有没触犯到法律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结算工资
在一个生产鞋子的公司私自帮助别人生产两双鞋子有没触犯到法律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结算工资和予以其它赔偿
我从2009.6.10-2009.11.4在一家私企工作,本来约定是试用期1200,转正2000,但一直未兑现2000,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上保险,请问专家我要双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
我是2006年11月1日在一家公司任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将我非法解雇,之前公司都是每月15号发上月工资,但是从08年1月1号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在哪段时间的工作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还有我2009年10月28号提起了仲裁,请问是否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我于5月份向原公司提出辞职,但当时并没有递交辞职信,但公司在1周内给我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但一直扣押我2个月的工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给我的解释是因为没有提前告知公司要离职,所以暂时不给返还。但我认为,公司既然同意给我办理离职,就没有理由扣押这部分工资的。现在我想要回这部分工资,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