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做了心脏手术,先天性的心脏问题。 以前没什么影响就没打算做手术,由于最近经常疼痛才会去做手术。 手术后需要修养3个月才能上班,医院有开证明的。 但是厂方好像有辞退弟弟的意思。 请问关于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法律法规? 如果真被辞退的话,厂方会承担赔偿吗? 如果不被辞退的话,养病期间有工资吗?
我今年2月份歇了一个流产假,我请假的时候请的的2月27号开始歇,但是医院没有给我做,于是假条写的是2月28号开始歇假,如果按27号开始的话我应该是3月13号开始上班,但是我是按假条算的,我14号上班,结果他们就把13号给我算成旷工,然后我22号的是后确实是旷了一天工,然后26号,我中午吃饭的时候下楼不小心扭到了腰,而且
公司规定旷工一天书面警告,旷工两天最终警告,连续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我是3月的13号,20号,和26号旷工,算不算连续旷工三天,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
我2010年到公司,按每年都会续签一次合同,因工作安排不合理与上司顶上了几名,有点担心会被辞,现在如果公司把我辞退了,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
请问,我怀孕6个月,坚持不到法定的产前15天请假,找公司申请停薪留职,公司说如果停薪留置就是没有产假了期间是工资了,这样的规定违法吗? 请问,我怀孕6个月,坚持不到法定的产前15天请假,找公司申请停薪留职,公司说如果停薪留职就没有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了,这样的规定违法吗? 还有工资是每月规定的15号给我发
我在一家小型工厂上班差不有半年了,但一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前都是3000元/月,其中在3月中旬我就提出加工资到3500元/月,老板当时也答应了,也发了一个月的工资3500元,可是现在他们工厂说经月尾决算,3500元的工资太高了,承受不了,降回到3000元/月,可是我又不想做,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么?
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的某分支机构做财务工作六年,去年公司被一家外资收购,对外一直宣称战略联盟,现公司改变财务人员组织架构,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调回总部工作,但因为这位朋友工作期限较长,且是当地的财务主管人员,公司称要求其留在广州继续工作,主要是与销售人员对接,因其他人均已经被辞退或调回总部,公司的这种做法
单位想辞退两个临时工,其中一个是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来我单位做临时工的,他是有社保的,他在单位做了11年的临时工。另一个是02年来我单位做临时,做了一年多后,离开了了三年多,06后再回到我单位,至今年时他做了6年多,他在2008年时就已经60岁了。请问现在要辞退这二个人,怎么补偿才合法?
本人2010年7月份进入某公司,直至2011年9月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以要返回总部盖章为由将两份合同原件收回,至今2012年6月未交与本人.2012年5月,公司突然要将本人从原岗位调离至异地,待遇和本地一样,没有任何住房,交通通讯的补贴。本人也曾与公司协商,但是公司坚持原调动,未达成一致,逾期
在公司做了两年的质检,签了三年的合同未到期,现公司以与员工聊天为由将我辞退,请问公司应该给予我怎样的赔偿,事实我并没有经常性的与员工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