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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X女士成功退回新疆乌鲁木齐某商铺定金10万元
发布日期:2022-01-07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8月31日,X女士来到乌鲁木齐某项目看在售商铺,销售人员告诉X女士该商铺异常热销,只剩最后几套。并承诺9月份即可开业,即买即收租,而且此时认购还可享受大的折扣优惠。在销售的不断游说下,X女士有意购买该商铺,在销售人员的安排下支付了10万元款项,并签署了认购书。
转眼,九月已经快过去了,但楼盘迟迟没有开业的迹象。X女士找到开发商要一个合理解释,开发商含糊其辞,无法给出确定的开业时间,在多次追问之后,开发商又以工程推迟完工无法按期开业返租为由来搪塞X女士。一时之间,X女士不知该如何处理。后亲友建议X女士先仔细看看合同的约定,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衡量。于是,X女士前往售楼部,要求查看即将签署的合同。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辞,不愿出示合同给X女士查阅。几经周折,在亲友的帮助下,开发商才答应让X女士查看合同。X女士查阅后,发现合同中有大量不平等不合理条款,当即提出异议,但开发商却以合同是统一的模板,直接拒绝了X女士协商的诉求。要求X女士继续履行认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否则就没收其定金。X女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均无果。正当一筹莫展之际,X女士遇到了我们团队,希望委托我们帮其追回定金。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了解事件经过、取得关键性证据,最终,在强有力的措施之下,开发商于12月16日退回X女士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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