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木棍撬卷闸门入店盗窃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19-0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8年11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胡某经过南昌市西湖区前进支路某千层饼店门口,临时起意,用木棍将被害人赵某的千层饼店卷闸门撬开一个口子,胡某从撬开的口子处钻入店内,在店柜台抽屉内盗得现金1680元人民币,揉面案板上盗得小米Max2全网通4G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经南昌市西湖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小米Max2全网通4G手机市场价格人民币782元。
2018年11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胡某在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某网吧内被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胡某在2009年至2018年期间,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胡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