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吸毒二个月盗窃22起获刑六年二个月
发布日期:2019-0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吸毒成瘾的男子为筹钱吸毒,在短短二个月时间内,实施了22次盗窃,共盗窃摩托车22辆。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曲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曲某某自2013年开始吸毒。被告人曲某某因吸食毒品,于2015年12月15日被米易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8年2月1日的凌晨,被告人曲某某到米易县攀莲镇某小区内将被害人孙某某停放在此的一辆红色本田WHI50型两轮摩托车盗走。2018年4月2日3时许,被告人曲某某到米易县攀莲镇某小区楼下将被害人王某某停放在此的一辆蓝色豪爵牌HJ110-3型两轮摩托车盗走。后民警在米易县撒莲镇将其抓获,并从其身边将被盗摩托车追回。
2018年2月1日至4月2日期间,被告人曲某某先后实施了22次盗窃,共盗窃摩托车22辆。经米易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22辆摩托车价格总计133355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为13335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曲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曲某某为吸食毒品而盗窃,可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曲某某多次盗窃,可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