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娇妻携子离家不归 男子二诉法院判离
发布日期:2018-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姚锐娟) 本以为年过四十遇到真爱,没想到刚刚结婚一年多,“90后”娇妻便携带儿子离家出走,再无音讯,朱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
据悉,2011年初,朱某与1991年出生的张某在外务工时相识,虽两人年纪相差十几岁,但是迅速相恋,2012年1月25日生育一子,取名小朱,2014年4月11日补办结婚登记。谁料2015年7月份左右,张某带着儿子小朱离家后便杳无音信。2017年3月,朱某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希望张某能返回家中,便撤回起诉,但时过一年,妻子依然无法联系,遂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因故外出不归,经原告多方寻找无其音讯,又经法院公告查找,仍无其下落,被告已根本无法履行婚姻义务,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朱跟随被告生活且无法联系,由被告抚养为宜,但原告应承担抚养义务,即原告自2018年4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当年的抚养费,至小朱年满十八周岁止。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遂判决准予原告朱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婚生子小朱由被告张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