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7炸机烧坏电脑男子状告三星 法院:不构成欺诈,赔偿电脑
note7炸机烧坏电脑男子状告三星 法院:不构成欺诈,赔偿电脑Law-lib.com 2018-11-23 15:03:26 封面新闻
11 月23日,记者从北京三星note7炸机机主回先生处获悉,他起诉三星中国公司涉嫌欺诈的案件于当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仅支持三星方面原价赔偿他烧坏的笔记本电脑,驳回了他的其他诉讼请求,并认定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欺诈故意。
回先生告诉记者,他不服该判决,会继续上诉。
2016年9月26日,在广州工作的回先生购买了一款三星Note7手机,刚使用了13个小时,这款手机便发生自燃,并烧坏了他搁置在旁边的电脑。为此,回先生与辽宁购买Note7手机并同样发生自燃的“第5炸”机主张先生一道,前往北京,委托工信部下属的中国泰尔实验室对燃烧原因进行检测。
2016年10月18日,工信部下属的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了对这两部手机的检测结果:张先生的手机“因烧损严重,无法推定起火原因”;回先生的手机则为:“样品未发现外部加热痕迹,样品的热损毁由电池自燃所致,电池由右下角的位置开始燃烧”。
2016年11月29日,在经历了检测手机、与三星协商,到中消协投诉等一系列“较真历程”后,辽宁张先生同意了三星方面退还手机原价5988元钱的处理方式,并接受了对方发放的200元退货红包。但是,回先生并未接受类似处理方式,他将三星中国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定三星方面对中国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并为其欺诈行为作出道歉,其次是按照中国法律对他进行3倍赔偿,并依法一并赔偿他被Note7手机烧坏的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