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教唆故意
发布日期:2018-1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教唆故意
  首先,教唆行为只要在客观上引起他人客观违法行为,就具有客观违法性(法益侵害性),但此时只是一种孤立的违法性,要与实行行为具有连带的违法性,还要求教唆者对实行行为具有意思联络(也即认识到实行行为的内容)其次,最终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教唆者主观上具有教唆故意。
  例如,甲向乙炫耀自己贩毒赚了好多钱。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乙暗自下决心也去贩毒。 客观上,甲的行为对乙起到教唆效果,但是,甲对乙的犯罪没有认识,也没有教唆故意,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教唆犯。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