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妹因钱反目,法官疏导冰释前嫌
发布日期:2018-06-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红旗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位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王晓斐哭诉着:“她说要用钱,我再难都要借给她,现在轮到我要用钱,她就找理由不还!我想把自己的钱拿回来,怎么就这么难?!等钱要回来了,我还要跟她断绝姐妹关系!”
这位情绪激动的申请执行人叫张月(化名)。2006年,姐姐张静(化名)向其借款39万余元一直未还。因张月急需用钱,多次向张静索要欠款无果。2017年6月,张月向红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姐姐张静偿还借款。经红旗法院和新乡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张静偿还借款39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该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本就是亲姐妹,如何能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使姐妹二人重归于好,成了执行法官王晓斐的难题。于是,王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可本就积怨甚深的姐妹俩经过两次审判的过程,更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一见面就争吵不休。为防止矛盾升级,王法官暂时把双方分开,分别进行沟通、交流。王法官先从法律的角度析法释法,向被执行人张静说明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的各种措施,接着又从情理的角度温情疏导,毕竟金钱有价,亲情无价,姐妹俩几十年的感情不能也不该因钱断送。
12月14日,在王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姐妹两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和解协议,姐姐张静当场支付现金五万元,并履行第一笔执行款。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冰释前嫌,含泪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