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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辩护获轻判决
发布日期:2017-07-06    作者:110网律师


黄律师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辩护获轻判决

被告人陈某某于2017年1月贩卖氯胺酮时被抓获,在陈某某出租屋内搜出,氯胺酮、硝甲西泮、硝甲安定等毒品共计500多克,并且陈某某有毒品再犯、累犯等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黄律师为被告人陈某某辩护。黄律师依法会见被告人陈某某,查阅全部案件材料,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被告人陈某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与条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采纳黄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被告人陈某某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进行抗诉,黄律师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辩护获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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