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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律师成功辩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发布日期:2017-05-06    作者:孙术校律师

90后女孩余某。于2011年毕业于某幼儿教师学校。毕业后在某幼儿园当老师,但是余某嫌工作辛苦,且工资低,在干了一年多后就辞职了。没有了工作的余某也就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更加不如意,就老想着发财。
  2013年春节后余某在网上认识了男子“二哥”,此男子是个毒贩子,该男子了解了余某的实际情况后,就介绍余某贩毒,并给余某提供货源,余某为了发财,同意了。就这样在2013年3、4月间,余某多次从购买冰毒,然后回贩卖,先后向史某、张某等人多次贩卖冰毒,累计贩毒次。在2013年4 月22日21时许,公安机关在快速通道将刚购得毒品的余某抓获。后该案被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余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且对承办法官说非常后悔,希望从轻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余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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