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核定申请
发布日期:2017-07-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
办理条件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己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所需材料
1.A0705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公示→办税服务厅发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理-网上办结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承诺期限: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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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细则》第四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