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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必须举行听证会吗
发布日期:2017-03-28    作者:姚雷律师
网友咨询:
我起诉医院后,法院对争议问题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过了几个月,司法鉴定机构通知我参加听证会。可是,我又不知道在听证会上说什么。我不明白,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必须举行听证会吗?
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听证会,除非人民法院不主张举行。
听证会由办案的司法鉴定人主持。医患双方都要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充分陈述各自主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只举行一次。
听证会后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医疗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证据。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不允许重新鉴定,所以,参加并准备好听证会内容,是当事人参与决定司法鉴定意见的几乎唯一的机会。
是否具备撰写听证词及参加听证会的能力,也是衡量律师是否具备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能力的最主要标准。
如果不知道如何参加听证会,最好聘请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代为参加,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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