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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离职潮背后:那些“下海”的法官们
发布日期:2016-07-25    作者:单义律师
法官离职潮背后:那些“下海”的法官们 2016-07-25 法律图书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律师向左 法官向右
  近日,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辞职的消息,将近几年呈增长态势的法官辞职现象推向了高潮。
  据最高法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透露,2015年,全国法院辞职的法官达到1000多人,在全国共20万法官中占比0.5%左右。考虑到辞职者大多是业务骨干,其给法院系统带来的冲击不容小觑。
  在辞职的原因中,既有收入低、压力大、晋升慢等传统的痼疾,也有追责终身制、员额制等新的背景。这两者相加的结果,是法官这一曾让很多法律人趋之若鹜的职业,吸引力不复从前。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在采取措施,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法官。今年6月2日,《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实施,鼓励法律人才积极应聘法官。
  不管是律师成为法官,还是法官转为律师,应是行业内人才的正常流动。使这种双向的流动走上一个平稳、健康的轨道,则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
  那些“下海”的法官们
  目前,中国每年约有1000名法官辞职,在整个法官群体中占比约0.5%。由于这些人大多是业务骨干,他们辞职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7月2日晚,“辞职法官”王磊发出一条微博:“一个孙军工‘为五斗米而皱眉头’不碍事,但N个孙军工的离开就是大问题。”
  孙军工曾被称为“中国法院系统最大的吹鼓手”。在6月下旬,48岁的他,被证实已卸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副局长、副厅级审判员等一系列职务,转投阿里巴巴,任公共事务部副总裁。
  发出上述微博的王磊,曾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的一名死刑复核法官,法学博士。今年2月24日,这名“审死官”结束了15年的法官生涯,现为西安瑞森律所合伙人、刑辩律师。
  多位受访者认为,在案多人少压力大、待遇低、晋升慢、终身追责制等多重因素下,近年来,上至最高法、下至基层法院,大量法官走上了离职道路。法官辞职人数大约从2013年开始逐渐增多,年龄主要集中在35-45岁,且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
  “守望的距离”是北京法官辞职微信群的名字。该群一名辞职法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只有符合两个条件才能加入该群:一、是北京法院或最高法的辞职法官;二、需群内人员引荐。
  上述辞职法官称,该群成立于2012年。他2013年加入时,该群成员还不足百人,2014年就过了300人,今年6月已满员(500人)了。群成员现在有做律师的,也有在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做法务工作的,还有进入司法局、政法委等继续保留在体制内的,“律师约占了半数左右”。
  尽管辞职法官进入律所后,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还要面临1年实习期、2年竞业禁止期等规定,但做律师,仍是他们离职后最热门的选择。
  “再丰满的理想,也抵挡不住现实的骨感”
  梁溯是北京人,读高中时,他被何家劲主演的一部香港电影吸引。片中一位检察官克服重重阻力,把违法的警察送上了被告席。那时,他便觉得法律从业者非常神圣。
  1998年高考时,他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2002年毕业后,他考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了6年书记员;2008年正式走上审判岗位,先后在申诉、信访、立案窗口、二审审理等岗位做过助理审判员。
  梁溯称,他当法官时,每年要办理300-600个案子。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是家常便饭,但是待遇却很低。
  2002年,梁溯刚进入北京一中院时,当时他的基本工资是1500多元,加上各种补助津贴,月均收入有4000元左右。那时,北京四环附近的房价每平米四五千元,10元钱就可以吃一天饭,2.4元能给汽车加一升油。
  2004年,北京公务员开始实行阳光工资后,梁溯基本工资提到了2400元。有了加班费,但三个月才发一次。另外,津贴没有了。没有加班费时,他一个月只有2400元收入。“那时平均下来每个月还不如原来多,但是房价、物价各项生活成本却在直线上涨。”
  2009年,梁溯行政级别由科员晋升为副科,基本工资涨到了3200元,再加上加班费等,每个月平均也就是4000多元。
  晋升慢,是很多法官面临的另一个问题。这一现实,曾让很多法官一度对职业前景充满迷茫。
  一位不愿具名的某中院干部处处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他所在的法院,一个审判庭人数有数十人,有的庭甚至超过百人,而很多政府部门的一个处室仅有几个人。
  “我们的一个庭和他们的一个处室,处级干部都是一正两副的配置。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法官的升迁竞争就太激烈了。这种现象,主要是职数限制造成的,与法官能力大小关系不大。”
  梁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晋升慢,是促使他下定决心离职的直接原因。
  2011年,梁溯被选调去北京团市委挂职。去团市委后,他发现很多别的单位过去挂职的,只有20多岁,但行政级别很多都是副处或正科了,且“仕途前景一片坦荡”。
  “我那时已经30多岁了,还是副科。何况北京一中院还是个正局级单位。别的很多单位解决干部职级问题都很利索,我们单位就很难,因此那时感到特别失落。”
  曾任上海市二中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的朱晓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提到了待遇低、晋升慢的苦恼。
  1998年,23岁的朱晓芳大学毕业后,进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她称这份工作也是其“职业初恋”。进入法院后,她先后在刑庭、民庭工作过,离职前在上海二中院执行局工作了12年。
  尽管已经提升为正科好几年了,但她仍是助理审判员。她说,在中级法院要晋升为审判员很难。因为中院受到行政级别影响,只要职称上晋升为审判员,就必须在行政级别上也提升到副处。而一个法院处级干部的比例受到严格限制。
  朱晓芳称,院里和她一样具备升任审判员资格的人大有人在,资历深、能力强的人也很多。但是每年晋升时,为了争夺那屈指可数的几个副处名额,往往是七八十个人挤独木桥,“竞争激烈程度胜过高考”。
  朱晓芳在上海二中院熬了17年,最终也没有晋升副处级审判员。不过,她心态还算平和,没有想过要跟其他同事去争个你死我活。甚至,有几年她基本上是“认清形势”,主动弃权,放弃了晋升考试机会。
  在待遇方面,朱晓芳也感到与付出不成正比。
  朱晓芳记得,在2007年前后,自己的月收入是七八千元,到了2014-2015年,每个月到手的有9000多元。而在这些年间,房价已经上涨了好几倍。
  王磊,陕西西安人。2001年,23岁的他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那年,陕西高院破格从高校选聘法官,王磊等15人从3000多名竞争者中胜出。做了5年书记员后,他成为陕西省高院刑三庭的一名死刑复核法官。死刑复核法官的职责,是对中院呈报上来的死刑案件判决进行复核,得出重审、改判或者维持原判的结论,死刑复核官也被称为“审死官”。
  有人认为,高院法官尤其是“审死官”责任重大,如果收入不能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对抗诱惑的能力将受到考验。
  王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刚进高院工作时,月收入只有900多元,他用了15年时间,涨到了4000多元。
  2009年,王磊利用业余时间全力考博期间,他的母亲被查出了得了恶性肿瘤。而他身为一名高院的死刑复核官,白天可以影响别人生死,却在母亲身患绝症时,没有能力给她支付医疗费用。这种反差对他冲击极大。
  “再丰满的理想,也抵挡不住现实的骨感。如果生活只有穿衣、吃饭、出行,微薄的收入也是可以支撑起崇高理想的,但生活偏偏还有疾病、赡养、抚育。”
  “难道我就这样过一辈子吗”
  在待遇和晋升方面不如意的同时,多位受访辞职法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很多人法制意识淡薄,有时会让法官有种屈辱感。
  朱晓芳称,有一次在信访室,她向一位来访的老人解释法院的工作流程,却被对方指着鼻子大骂,骂得很难听。受到这样的谩骂屈辱,她却只能默默地忍受。“这份工作的性质,要求我不能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凭血性骂回去。”
  梁溯也做过法院信访工作,也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有一次,他告诉一位上访者,他的案件应该先由海淀法院受理,不能先跑到中院。“但他不懂,就跟我急。”
  还有人因为一点小事常年来告状,“有人因为文革时少记了他几个工分,也跑过来告状。”有一次,一位信访者情绪激动,把信访大厅的空调、电脑当场砸掉,法警队出手才制止其行为。
  近年来,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办案终身追责制等一系列制度的施行,也让很多法官感到压力陡增,这多少也影响着他们的职业选择。
  陕西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刘爱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近几年,随着百姓维权意识提高、立案登记制的施行等,很多地方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
  为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施行。该意见指出,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如果“有案不立”,法院还将被追责。
  刘爱民称,前几年,富平法院平均年受理2000多件案子。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案件的数量突破了3000件。据估算,今年全年的受案总数可能达到7000-8000件。
  而因为该院有的法官退休或去了检察院、司法局、律所等原因,法官人数却呈下降趋势。刘爱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富平法院只有50多名办案法官。
  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
  同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其中提出,建立员额制后,法院人员将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法官的具体员额应根据该地区案件数量与复杂疑难程度设定。
  陕西一位辞职法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建立法官员额制后,不少法官产生了不能入员额的隐忧。这也是他们离职的一大原因。
  2015年9月,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法官应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意见》规定,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上述规定也被解读为“法官办案终身追责制”。而这让很多法官感到“压力山大”。
  上述法官称,这种终身追责本意是好的,能让法官增强责任意识。但是很多案件的瑕疵,不是法官技能素养或主观因素造成的,这样的规定容易给法官一种感觉,就是“干活越多,出错的几率就越高”。
  今年2月26日,北京昌平法院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38岁。此前,丰台法院的一位法官,曾经被当事人砍掉了耳朵。
  越来越多的法官遭遇人身伤害事件,都反映出司法改革也要注重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依法维权。在这种背景下,对法官的终身追责制,难免降低他们对这份工作的热情。
  此外,还有一些辞职法官进了法院后,发现“法院的杂活儿太多”,不能安心办案,与当初的梦想不太一致。
  2009年7月法学硕士毕业后,雷丽进入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2010年9月任该院助理审判员,2013年被任命为行政庭副庭长。
  虽说已经做到了副庭长且主持工作,但雷丽也有自己的烦恼。“有些案件需要调解,很多时候感觉自己是‘老娘舅’。另外投诉、信访压力也比较大,我们经常调侃做法官是‘操着卖白粉的心,拿着卖白菜的钱’。”
  另外,法院其他的杂事也很多,需要应付和投入的精力较多。
  朱晓芳也称,做法官时,感觉有一些和审判、执行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也会占用很多时间,比如经常参加各种会议,上廉政教育课,以及参加考试考核测评等。
  有好长一段时间,朱晓芳甚至觉得自己在“浪费生命”,感觉自己有很多本可以发挥的能量没有发挥出来。这种感觉,到后来逐渐演变成一种担忧甚至害怕,“难道我就这样过一辈子吗?”
  “离开和留下都需要勇气”
  让朱晓芳没有想到的是,第一个劝自己辞职的人,竟然是曾经以她的职业为傲的妈妈。
  朱晓芳有一个表姐在加拿大工作,知道她要辞职的时候,在微信中鼓励她,但又说了一句话:“远在异国他乡的我,是多么自豪有一个法官表妹啊!”看着这句话,朱晓芳泪如雨下。
  当梁溯还在做法官时,就有朋友鼓动他辞职。
  当梁溯把自己辞职的想法告诉妻子后,妻子表示理解,但认为要有合适的机会。父母和岳父母一开始有些反对,认为做法官是一个很有面子的工作,同时对辞职后的前景有些顾虑。梁溯最终说服了他们。
  梁溯自己知道,如果没有足够的压力,自己不会主动脱下这一身法袍。他很享受开庭时穿着法袍,敲响法槌,听取双方辩论,然后做出裁判的感觉。特别是一开始误解他的当事人,对他了解后给他送来锦旗,他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梁溯还曾牵头制定过全市法院系统统一遵行的一个法律实施意见,他的调研成果和立法意见也曾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成为全国通行的法律解释的一部分。
  梁溯说,这些都是别的地方很难享受到的。他还喜欢年轻法官们的书卷气息。“如果没有压力,谁愿意放弃这样一个非常锻炼个人能力的审判岗位?”
  雷丽在辞职前做了一两年的铺垫。家人了解她工作的辛苦,加上夫妻两地分居的现实,大多对她的决定表示理解,但仍然觉得比较可惜。
  王阳(化名)在辞职之前,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认为,如果将此事告诉家人,家人很难理解。“在我们这儿,经济不算发达,法官这个身份在亲朋好友眼中还是很体面。”
  王阳是四川乐山市的一名基层法官,1997年进入法院系统。3年之内从书记员做到助审员、2000年正式开始做法官。前5年,他一直在乡村法庭工作,2002年调到县法院,一直在民庭和刑事庭一线。
  “我没有纠结,我在法院时工资仅3000多元,还不如一些我们家小区附近菜市场的小摊贩收入高。虽年近不惑,还是想出去换个环境。”
  2011年底,在北京市团市委结束挂职的梁溯,没有选择回归法院系统,而是放弃公务员身份,彻底离开体制,去方正集团担任高级法务经理,2013年又转到一家大型外资金融机构做高级法务经理。
  2013年5月,王阳结束了13年的法官生涯,来到成都,加盟一家知名律所。
  2015年8月4日,朱晓芳提交辞职报告,单位领导表示理解,辞职报批很顺利,9月7号就拿到辞职批文。从此,她告别了工作了17年的上海二中院。辞职之后,朱晓芳陪同母亲出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今年3月,她正式加盟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生涯。
  2015年11月,时任桐庐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的雷丽提交辞呈,经过桐庐法院批准和桐庐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于2015年12月正式告别工作了6年多的桐庐法院,告别了法官身份。2016年1月份,雷丽加入杭州京衡律师事务所。
  2014年底,梁溯受邀去成都,担任四川省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5年10月,他返回北京,现为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律师,主要代理民事业务。
  离职前,单位领导和朱晓芳有一次谈话,谈到什么样的法官是合格的法官。朱晓芳说,一个合格的法官,不是通过一场入额考试就能考出来的,也不是行政测评能测出来的,而是靠无数个案子“喂”出来的,需要多年的实践磨砺。
  《中国新闻周刊》在采访中发现,从法院辞职的法官,大多有多年的审判或执行经验,是这一职业的“熟练工”。从这方面来说,这些法官的离开对法院是一大损失。
  在朱晓芳看来,离开需要勇气,但留下来也需要勇气。“离开是把自己的后半生交给自己掌握,可是留下来的人,是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决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体制来决定。”
  拿到辞职的批文时,朱晓芳的眼前浮现出很多让自己难忘的事情。她想到了当初和其他14位小伙伴初入法院大门时,和时任院长的一张合影。她翻出这张合影,发现这些人中已有一半离开法院了。
  很多人举棋不定
  而在法院系统内,还有很多人举棋不定。
  在孙军工离职事件报出后,作为一位拥有50万粉丝的微博大V,陕西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刘爱民发微博称:“我在深深地思考一个问题,自己会不会走上辞职这条路。”
  刘爱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立案登记制施行后,办案量激增,但是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多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是好的,但是缺少具体的措施。现在法官追责是终身的,但是员额制不是终身的。“现在,法官普遍期待员额终身制,对法官的惩戒也要适度。”
  刘爱民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后,法官的职级待遇确定了,但是职级评定还没有落实到位。另外,法官的等级工资和津贴也不高,一个级别工资也只相差几十元。“可以说法官奖少惩多,这点还需要平衡。”
  西部某基层法院一位现任法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以前办案少,还是纸质卷宗,只需要做好纸质归档工作就可以。现在要求司法公开,又加了一个电子归档流程。
  该法官称,电子归档要比纸质归档工作量高数倍。传卷、打字记录信息还算简单,最累的是要把纸质版先归类,再一张张扫描后传到电脑上保存。特别是刑事案件,其卷宗往往都是很厚一摞。有时光传卷就要耗费一天时间。
  “在一些发达地区,有的法院可以把这方面工作外包出去,但是在我们这儿,这些事儿都得法官自己干。”
  这位法官称,中国的法院属于保姆型法官,他在西部基层法院做法官感受尤为强烈。“这儿老百姓文化素质不是很高,得细心慢慢指导他们。经常遇到一些人不请律师直接来起诉的,甚至有人不会写字。”
  “按照规定,我们要受理口头起诉,把他的话一句句记录在案。开庭时他也不知道一些专业术语,我们要给他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什么是回避等。”
  该基层法官称,他曾引导一个不请律师、自己文化素质又不高的人诉讼,最终因为此人没保存证据败诉了。这个人大发牢骚,说法院不为百姓主持公道。
  有些案子还费时费力。“有时送法律副本,很难找到人,亲朋好友也不好找。最后我们只能发公告。3个月公告期过后,如果还不见人,就视为其已经收到。这样下来,做一个案子有时候非常耗费精力。”
  6月,有家猎头公司给这位法官提供了一份底薪1.5万元的工作,去当地某公司做法务。他现在还在观望,犹豫要不要去北京发展。“我也是名校法学专业,还懂新媒体运营。将来如果离职,我有底气找到更好的工作。”
  这位法官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而且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做法官是他儿时的梦想,他现在还没有打算辞职,因为对这个职业还有热爱。“但是,我能在这个岗位坚守到什么时候,也不确定。”
  下海当律师
  辞职几个月后,朱晓芳对律师职业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了律师后,除了要学习专业知识和调整心理状态外,辞职法官当律师,还必须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实习期;二是两年的竞业禁止期。
  《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律师法》《法官法》对辞职法官做律师也有明确规定。《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实习期的规定针对所有律师,不管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有多年经验的辞职法官。期限从领到实习律师资格证开始算,满1年后才能取得正式律师执业证。实习期内的律师不能独立办案,需要和其他有执业证的律师合作。
  此前,上海部分法院、检察院辞职人员进入律所后,曾向司法部门和律协建议这个群体进入律所后,直接申领律师执业证,但未被采纳。
  “心态的调整,就从实习期开始。”一位受访辞职法官说。实习期的一年,算入两年的竞业禁止期内。
  变化是超出预期的。首先是时间自由了。朱晓芳说,原来做法官时,路上和上班的时间加起来,每天差不多要12个小时,还不包括硬性规定的双休日加班,或者自己主动加班的时间。
  做律师后,如果没有必须早上处理的紧急业务,可以睡到自然醒。起床后处理一下邮件、微信和电话,下午见见客户,写写材料,很多工作也可以在晚上做。并且,这些工作大部分在家里就可以完成,工作和家庭可以兼顾。
  更大的变化在收入上。由于还在竞业禁止期,朱晓芳说自己的收入会受些影响,但与法院相比已经有了很大提高。
  她说,相比以前,现在自己时间的性价比提高很多。以前花在上班路上的时间,现在说不定就能谈出一个大单。
  雷丽辞职的时间与朱晓芳相仿,也尚在竞业禁止期,收入已经比做法官时好了一些,加上时间自由,她对自己的起步比较满意,“算符合我的心理预期了。”
  王磊则是“各方面的情况都非常好,超过自己预期很多”。他现在做了律所的合伙人,收入是原来做法官时的很多倍。
  他说,很多律师代理一个案件,收费就相当于一位法官一年的收入,如果案子比较大,收费甚至相当于法官十多年的收入。
  梁溯选择做了一名提成律师。
  按照与律所之间的关系,律师分为授薪律师和提成律师。前者是律所给固定工资,办案没有提成或者提成很低,一般要按时上下班。提成律师则没有固定工资,但办案的提成很高,时间也自由些。
  一些刚从法院出来的年轻法官去律所后,往往走一条先做授薪律师,积累更多经验后再做提成律师的道路。梁溯想给自己多一些挑战,并且对自己的履历和能力比较自信,就选择做了提成律师。
  一年多下来,收入虽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高,但比起做法官时已经高出很多,并且感觉很有奔头。“我太太有时候开玩笑说,你还是离职晚了。”
  梁溯说,在北京做律师,年薪过百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几十万问题不大;年轻的法官辞职以后去公司做法务,年薪至少二三十万,经验丰富一些的至少四五十万。
  在很多人看来,辞职法官做律师的主要优势,是此前在法院系统的人脉,有助于他们在代理案件时,能更好地与法官协调,从而让判决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受访的法官大多肯定这种人脉,但对其能发挥多大作用看法不一。
  王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律师群体中,前法官身份确实有一定的优势。“当事人会更信任有过法官经历的律师,他们认为这些人更能解决问题。”不过对外宣传时,他通常不会主动提及自己的法官经历,“这样会出问题。”
  王阳说,从法院辞职后,人脉会重新洗牌,原有的人脉能发挥多大作用很难说,毕竟身份变了。“现在的很多客户、朋友,都是新认识的。感觉能力和知识的作用更大一些。”
  一位辞职法官称,法官辞职做了律师后,原来在法院的人脉关系,可能要面临重新评估。“以前认识的法官,不会仅仅因为以前的关系,就在你代理的案件上作出对你有利的判决,他们对风险的考量,会大过对个人关系的考量。”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辞职法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把位置摆正后,这种关系说不定还能发挥作用。”这位辞职法官说。
  雷丽也不认为以前在法院的人脉关系能起多大作用。在错案追究制等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办案法官不会为了曾经的关系铤而走险,最主要的还是考虑案件本身。
  受访的多位辞职法官认为,他们做律师后最主要的优势,在于多年来形成的法官思维。这种思维会帮助他们在把握案件的走向上,做出更接近法庭判决的判断。
  “也就是我们会下意识地站在法官的角度思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选取证据,选择法庭上的发言策略,这样思考和实践的结果,是法院最终的判决更符合我们事先的预期。”一位辞职法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昔日的“高院审死官”王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辞职法官看问题的视角,确实跟其他律师不太一样。大部分律师不能站在法官的角度去预测判决,进而根据这一思路做出准备,他们通常只站在当事人角度去想问题,但这种思维方式可能跟法官的想法相差很大,判决的结果也可能因此与他们的预期相差很大。
  “比如,我们国家的法官在判案时除了要考虑法律效果,还要考虑社会效果。但律师往往只分析法律因素,不分析社会因素,这就会造成很多案件的结果与预期相差很大。”
  “律师只有对判决结果能够精准地预测,并对判决最大限度地、合法地产生影响,才能最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磊说。
  另外,辞职法官由于更了解司法体制的操作流程,因而可以让当事人在程序上少跑冤枉路。
  辞职法官此前大规模办案的实践,都会在成为律师后转化为资本。“没有哪个律师能在一年里办三位数的案子。”雷丽说。
  辞职后的另一个变化,是站在外人的角度,对法院里以前的行为更加理解了。朱晓芳说,以前总有当事人反映到法院,说执行法官难找,但这其实是因为执行法官经常要外出办案的工作性质决定的。
  朱晓芳说,原来在法院时,执行局规定每个执行法官每个月有两个半天要去执行信访室接待当事人,以方便当事人与执行法官面对面沟通。同事们戏称每个月要有1天时间去“坐台”。
  王磊至今记得读大学时,刑法老师在最后一堂课上讲的话,“无论你们以后是法官,还是律师、检察官,只要你们还是一个法律人,就要带头尊重法律。”
  辞职已成潮流?
  孙军工离职事件后,多位受访者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近期还有多位有丰富经验的法官也已离职。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最高法执行局的一位资格很老的法官,最近也辞职做律师了。朱晓芳说,这个人的辞职让她很惊讶,因为中国做执行的法官,很多是看此人参与编纂的司法解释成熟起来的,他写的文章和讲课的内容也很受推崇。
  北京市一位现任法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某区法院一位在审判岗位工作了20年的法官,最近刚刚去了一家信托公司做法务,底薪50万,年收入估计可达100万。做法官时,此人的年薪为税后12万左右,正处级。
  据这位法官透露,北京一家区级法院今年上半年已经批了16名法官的辞职申请。“他们法院每年只批两次,上半年一批,下半年一批。估计下半年批的人数还要多。”
  据《解放日报》报道,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较2012年有明显增加。据调查,这部分离职法官多为35岁至45岁的高学历人才,法学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不乏中级法院副庭长之类的业务骨干。
  从2008年到2013年,上海每年平均有67名法官离职。
  2014年,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剧。这一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有86名。值得注意的是,这86名法官中,有17个审判长,43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63人是年富力强的“70后”,都是审判中坚力量。
  朱晓芳说,去年和前年,她原来供职的上海二中院,每年有五六个人辞职,今年上半年已经有两三个人提交了辞职报告。
  梁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他感受到法官辞职增加,始于2013年底。据他了解,前年和去年,北京每年都有100多名法官离职。
  2008年前后,北京市实行公务员体制改革,北京法院系统进入了大量合同制公务员,他们不是终身制,5年一签。5年过后,这部分合同工发现压力越来越大,有些人选择离开法院系统。
  朱晓芳说,自己认识的辞职的法官,年龄一般在35-45岁,没有太年轻的,也没有年龄很大的。“太年轻的还需要历练,暂时不会考虑离开法院。45岁以上的,该解决职位的都解决职位了。就算没有上升空间的,这部分法官也要考虑不再年轻这个实际因素。”
  另外,年龄较大的法官,还受到2002年开始的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的影响,他们大多数人没有司法考试证书,出来不能做律师,所以机会少些。
  梁溯说,法官辞职,目前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的法院,很多副省级以上城市都出现了这样的苗头。
  梁溯说,相比其他公务员群体,法官的专业属性相对较强,并且进入法院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所以平均素质较高,这些都让法官在公务员辞职中充当了排头兵。
  朱晓芳称,刚进法院时,当听说有法官离职,第一感觉是“这人脑子有病”或者就是“犯错误了”。到了2007、2008年,也很少听说有人离职。“2013年以后就多了。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好像不用再‘避嫌’了。甚至听说谁辞职了,同事们就会议论这人有本事有出路。”
  虽然多位受访者将法官离职解释为人员的正常流动,但数据证明,近年来法官流失问题正在加重。有人认为,法官辞职潮已经到来。
  据最高法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介绍,2015年,全国法院辞职的法官达到1000多人。
  上述受访法官称,中国目前大约有20万法官,这1000多名离职法官貌似比例并不高,但如果辞职的法官比较集中,就容易出现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中国目前县级法院的办案法官通常在50人左右,这1000名辞职法官,相当于20个县域法院的全部办案人员。
  另外,由于辞职的法官多是法院的骨干,年富力强,单纯从数字上看辞职法官占全部法官的比例,也很难客观反映此事所带来的影响。
  朱晓芳称,现在留下来的很多人,都在期待司法改革的成果。“所以我觉得现阶段的司改很关键,因为处理不好,可能每个35-45岁的法官,而且有能力有机会的,都是一颗‘定时炸弹’。”
  法官辞职现象,正在引起官方的重视。2014年北京市两会期间,法官流失现象写入了该市的高院工作报告。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北京团审议“两高”报告时,时任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表示,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已有500多人辞职调动离开法院,法官流失现象严重,流失速度还在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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