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国家机关分类
发布日期:2015-1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家机关分类
(T2:区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1、现代国家机关运作的核心是法律(法治国家)
首先法律得有一个产生的过程(立法) 立法机关其次法律必须得以执行(执法) 行政机关再次,对法律纠纷,必须予以裁决(司法)司法机关
2、【概念辨析】执法(行政机关)与司法(司法机关)
执法(行政机关)直线型:执法者——被执法对象司法(司法机关)三角形司法机关
法律纠纷一方——法律纠纷另一方
3、【概念深入】立法机关的“名不副实”立法机关除了制造法律外,另一项很重要的职能是监督其他机关。如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等。
立法机关也可成为“民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