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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强奸
发布日期:2015-05-09    作者:魏文星律师
 你是梧州市的魏律师吗?对方问。我答道是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他答道有个刑事案件想请你帮忙辩护。请到律师所面谈,我回答道。      委托人与嫌疑人是兄妹关系。经过会见嫌疑人后,对嫌疑人涉嫌强奸罪案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嫌疑人在2015117日与朋友吃饭喝酒和唱K,在唱K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人。嫌疑人就与这个女人一起喝酒、唱K、吃宵夜,然后又一起到某宾馆开房睡觉。      在睡觉的过程中,嫌疑人与女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女人提出要3000元。因吃饭、唱K、开房睡觉等的花费,嫌疑人身上的现金只剩下几百元。嫌疑人提出将身上的现金全部给女人,欠下的部分以后再给。女人不肯还大哭大闹,并拿出手机打电话。嫌疑人误认为女人要叫她的老乡过来,为免被女人的老乡殴打急急忙忙地离开了宾馆。      嫌疑人这样一走,就走出大件事来了。这个女人当即报警,她就成了被害人,嫌疑人被网上追逃。      2015129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3日上午7时许,嫌疑人的妹妹就打电话给我,见面后说公安还有几天就会送案件到检察院提请逮捕。      我分析认为被害人初衷是为钱,有交易的考量,于是建议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并将协议交公安机关附案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依法审查处理。      事后,检察院对嫌疑人依法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委托人兄妹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大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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