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中宪法的效力问题
发布日期:2015-04-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中宪法的效力问题:
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B.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C.宪法修正案的效力低于宪法的效力
D.宪法的效力适用于外国自然人,但不适用于外国法人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的效力。
选项A正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
选项B正确。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在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都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选项C错误。宪法修正案等同于宪法,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项D错误。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在其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法人的活动。
学员问:a选项,与宪法的权威直接来源于人民,放一起怎么理解?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因为宪法是由人民当中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产生的,所以这就代表了人民的意志,那么也就是说人民赋予了其权威性,既然宪法是被人民制定的,其有着人民赋予的权威性,这也就使得其具有了正当性,所以显然就具有了最高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