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中国家的结构形式问题
发布日期:2015-04-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中国家的结构形式问题:
关于联邦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联邦制是指国家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
B.联邦成员单位拥有独立主权
C.除了有联邦的宪法外,各成员国还有自己的宪法
D.联邦组成单位具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的结构形式。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家法主体,而联邦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但有的联邦国家却允许成员单位同外国签订某方面的协定。
学员问:C选项,不是应该表达为各成员单位么?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表述为各成员单位会更为准确,但是一般来讲用成员国或者成员单位都是可以的,这里您无需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