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必备考点:信用证独立性原则
发布日期:2015-0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信用证独立性原则
1.信用证关系独立于基础买卖合同关系,银行审单只考虑单证、单单是否一致。
2.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
单据审核(各银行都应遵守)
1.审单标准: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表面相符、严格相符(不要逐字逐句绝对一致,但内容上不得有出入)
2.审单期限:收到单据的翌日起最多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
3.相符提示的处理:
a. 当开证行确定提示相符时,就必须予以兑付。
b. 当保兑行确定提示相符时,就必须予以兑付或议付并将单据寄往开证行。
c. 当被指定银行确定提示相符并予以兑付或议付时,必须将单据寄往保兑行或开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