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XX镇居民李X修建房屋,将建房工程发包给了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李XX,李XX与李X签订承包合同后将建房工程中的粉刷工程转包给了向X,向X便组织人员进行施工。2014年6月28日下午18时许,在粉刷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彭XX突发疾病,李X等人随即将其送往XX卫生院救治,经初步诊断为高血压突发心肌梗塞。因XX卫生院医疗条件有限,李X等人立即随同卫生院医生用救护车将彭XX送往城内救治,但在送往途中彭XX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要求李X、李XX赔偿70万元私了此事,但李X、李XX认为彭XX是因自己疾病导致死亡的,与自己没有关系,只愿意支付2万元的丧葬费。因对赔偿费用、赔偿主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将死者彭XX尸体停放在XX卫生院救护车中,并不时到卫生院吵闹,给镇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案件处理经过:
纠纷发生后,引起了XX镇党委、镇政府相关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由党委书记亲自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事予以调解。因对该纠纷的法律关系的认识存在疑问,XX镇党委、镇政府邀请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对该纠纷进行法律上的分析,同时从独立的第三方律师角度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予以调解、明确利害关系,配合党委、镇政府工作,积极促成该纠纷调解结案。在调解工程中,考虑到死者系XX市XX县XX镇居民,XX镇党委、镇政府为促成调解的达成,随即邀请XX镇党委、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对该纠纷予以调解。2014年6月30日,由XX镇、XX镇党委、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何勇、刘宇律师组成调解专班,分别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予以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该纠纷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案件处理结果:
经过调解,涉事的李X、李XX、向X与死者彭XX家属达成调解意见,并签订了8万元的赔偿协议,李X、李XX当场支付了8万元的赔偿款。该纠纷最终在多方人员的参与下调解结案。
四、案件小结:
1、律师作为党委、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应该积极为党委、政府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从法律层面上为党委、政府处理法律纠纷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参考;
2、在居中处理法律纠纷时,律师应以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公正处理,在依法维护纠纷双方当事人各自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结合多方面力量解决纠纷;
3、在处理法律纠纷时不仅要从法律角度予以考虑,而且还要综合社会影响,从维稳的角度出发化解矛盾;
4、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只要是对化解纠纷有利的因素都应积极考虑并善于加以运用,尽量减少化解纠纷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