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渔业船舶登记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⒋《江西省实施<渔业法>的办法》

办理条件

一、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确定渔业船舶所有权


二、必须具备条件:渔业执法船(艇)

三、需提供的材料:

     ①按规定填写的《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渔政管理局直属分局签署审查意见
     ②船舶所有权证明
     ③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流程

   ⒈材料受理。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渔业执法船(艇)的《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⒉材料审核。江西省渔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⒊办理批件。江西省渔政管理局根据审核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image


办理时限  20日

责任部门  省农业厅 

办事地点  省农业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