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
2.《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国渔检(法)[2002]67号)
3.《农业部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管理暂行办法》([1993]农(渔检)字第2号,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4.《渔业船舶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审查规定》(国渔检(法)[2003]21号)
办理条件
一、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图纸是否符合有关公约、规范、规则和标准等要求
二、受理范围:
(1)江西渔业船舶检验局受理辖区内渔业公务船舶和船长20米及以上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查(总吨位500RT以下)
(2)各渔业船舶检验站受理辖区内船长20米以下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查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渔业船舶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审查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全套设计图纸及目录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59号)执行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渔业公务船舶和船长20米及以上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渔业船舶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审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船长20米以下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渔业船舶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审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地渔业船舶检验站进行审查。
2.材料审核。江西渔业船舶检验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办理批件。江西渔业船舶检验局根据审核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并办理批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
责任部门 省农业厅
办事地点 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