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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去买房 停车惹纠纷 打伤人男子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4-08-20    作者:110网律师
 一名男子开车去买房时,在售楼处因为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纠纷,将其打伤。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男,48岁,无业。2013年10月的一天下午,张某开车来到本市河东区某售楼处欲咨询买房事宜,与该售楼处保安、指挥倒车的刘某因停车入位问题产生纠纷,后二人动手,致使刘某受伤。案发后,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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