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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交通事故多级伤残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4-07-03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X月X日李某骑摩托车与XX驾驶的后驱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下肢、脾部、肝等多处受伤,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XX负事故次要责任。经贵港市贵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脾部切除术后伤残九级,致肝挫裂伤修补后伤残拾级,致左下肢损伤伤残属拾级。
     2013年X月X日李某委托陈抗芝律师为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分析,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把XX及其后驱车的承保保险公司XX保险公司诉到法院,请求被告承担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交通费等费。法院经审理判决,原告共获得755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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