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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缓刑
发布日期:2014-05-08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概况:
201310月,张某的伯父因病去世,下葬后当晚,一个家族的人在饭店一起吃饭,在晚饭期间因为张某的伯父遗留一定的遗产,于是与其伯母甲伯母的娘家万某和李某人发生口角。张某因为万某说了几句比较粗鲁的话让张某心感不快,于是上去与万某理论,万某认为张某是挑衅自己,就推了张某一下,此时,张某因本身喝酒比较多,于是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万某刺伤。看到张某和万某两个人打的比较严重,李某就上前劝说并欲将双方分开,张某误认为是要殴打自己也将李某刺伤。案发后,双方向警方报案。经鉴定:万某的伤情为重伤甲级,李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件办理情况: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在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且和被害人之间达成谅解,在法庭上当庭认罪,建议适用缓刑有期徒刑1年缓刑16个月。
判决结果: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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