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宪法考点精讲: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人事决定权。
(一)选举地方国家机关成员
1.由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人员
(1)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成员、本级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第(4)~(6)项)。
(2)乡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9条第(6)~(7)项)。
2.提名
上述由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人员的人选,由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第1~2款)。代表联合提名的,在省级须30人以上,在地级须20人以上,在县级和乡级须10人以上。
【例】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在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下列选项中谁可以提出副市长的人选?
A.市长 B.本级人大主席团
C. 本级人大代表20人以上联名 D.本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
【答案】B、C。南昌市属于设区的市,代表联合提名至少20人。
(二)决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
1.在本级火大闭会期间,决定本级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个别任免;
2.根据本级政府正职领导人员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除领导人员以外的其他成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依法任免法官、检察官,但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
(三)罢免地方国家机关成员
1. 地方各级人大可罢免人员
(1)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可罢免人员,不仅包括由其选举的人员(包括本级人大常委会成员、本级政府领导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包括本级入民政府的其他成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
(2)乡级人大可罢免人员,即由其选举的人员,包括乡(镇)长、副乡(镇)长和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第2款)。
【例】省人大主席团可以提议省人大罢免下列哪些人员?
A.省长 B. 省政府秘书长 C.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D.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答案】A、B、C
2. 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常委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向本级人大提出罢免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
(2)乡级人大主席团或者1/5以上代表联名,可向本级人大提出罢免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2款)。
【提醒注意】
在县级以上地方,本级人大常委会也可向本级人大提出对有关人员的罢免案,而在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案。
【例】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省人大提出对省长的罢免案?
A.省人大主席团 B.省人大常委会
C.十分之一以上的省人大代表 D.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大代表
【答案】A、B、C
(四)撤销地方国家机关人员的职务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撤职的对象(《监督法》第44条)
(1)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撤销本级政府个别副职领导人员的职务;
(2)无论本级人大是否闭会,都可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法律 敎育 网
2.有权提出撤职案的主体(《监督法》第45条)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上述人员撤职案的主体有:(1)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3)本级人大常委会1/5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
【例】根据现行法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副县长的撤职案
B.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县长的撤职案
C.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撤职案
D.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县公安局局长的撤职案
【答案】D
(五)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辞职
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人员,可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辞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除正副职领导人员以外的其他成员,因非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因此不得直接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辞职。
【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可以接受下列哪些人员的辞职?
A. 自治州州长 B.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C.自治州公安局局长 D.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