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券合同法实务研究】人民法院有权受理金融机构资金拆借纠纷 合同公司担保破
【金融证券合同法实务研究】人民法院有权受理金融机构资金拆借纠纷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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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太原市分行与太原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同业拆借纠纷案
【裁判摘要】
金融机构之间通过民事合同实施资金拆借的,其行为属于民事行为,资金拆借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以金融机构之间曾存在的行政隶属、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为由主张该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金融卷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1月第1版 详细内容参看本书277—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