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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合同法实务研究】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
发布日期:2014-02-06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融证券合同法实务研究】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346 mso-bidi-font-family:宋体">)
----马某某与中国某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期货 期货欠款纠纷案
【裁判摘要】
  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证据,但对证人证言的认定应当谨慎。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金融卷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1月第1 详细内容参看本书3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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