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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7号)(四)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一级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6亿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2、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3、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新设立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的资料 1、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申请表;2、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制作)第一册: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章程;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④注册资本金、净资产验资报告(其中国有企业需提供国有资产登记证副本);⑤相应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机械设备有效证明材料;⑥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材料。第二册: ①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②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③企业调入外单位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调令,外聘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及与原单位脱钩的证明;④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3、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二)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须提供的资料 1、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2、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制作) 第一册: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企业名称变更的有关材料;④企业章程;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其中: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登记证副本)⑦企业近三年的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⑧相应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机械设备有效证明材料;⑨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第二册: ①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②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③企业调入外单位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调令,外聘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及与原单位脱钩的证明;④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第三册: 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及有关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反映工程业绩技术指标的图纸等)。 

办事流程 (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和已下放我省管理的原中央企业及省建设厅所属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二)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经省建设厅初审同意后报建设部审批。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厅审批;省直有关部门直属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和已下放到我省管理的原中央企业及省建设厅所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报建设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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