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一)《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二)《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5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各不少于2人,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推土机、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3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项目等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国际性奖励。(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法人企业。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1)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3)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3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5、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4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6人以上。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6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奖励。(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7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1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6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三、三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2、4年以上的经营经历。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1万平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5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单项工程:(1)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3)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3、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园林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6、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2人,水景工、植保工、花街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7、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5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800万元以上。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游园等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3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2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需提交的材料(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三)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有关证件;(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五)企业主要技术工种、级别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现金数量证明书;(七)企业业绩证明。
办事流程: (一)申请一级企业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审批。(二)申请二、三级、四级企业资质的,经县(市、区)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报建设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 622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