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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合法性审查概念、内容及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3-10-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产品标识合法性审查概念、内容及法律责任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应当具有标识,但是对于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设计及标注是集智慧、艺术、公司商业表达于一体的活动。完善的产品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质量状况,便于用户、消费者选购、使用产品;同时,产品标识也是公司及其产品形象的重要体现,具有某种广告功能,是公司和客户沟通的重要渠道;公司产品标识上的说明也成为生产者或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产品标识标注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制。在我国,企业在进行产品标识标注时,应当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产品质量法》  2、《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标准化法》  4、《计量法》  5、《广告法》  6、《广告管理条例》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8、《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9、《反不正当竞争法》  10、《商标法》  11、《专利法》  12、《著作权法》  13、《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   二、产品标识标注的审查内容   ()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的标识内容有四项:1、产品名称;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4、产品标准编号。   1、产品名称   产品应当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上述()()项规定的一个名称。奇特名称是指以不按常规的命名方法,而使用户、消费者不易理解、不能识别产品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是指以产品的商标命名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除应当符合上述《产品质量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注意不得擅自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相同或相近似,否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产品标识应当包含中文标明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在中国设有办事机构的外国公司,在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对于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十条规定,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于此,《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似有不协调之处。而在实践中,在国内销售的进口产品同国内生产的产品一样,也需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产品标准编号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而在国内销售的进口产品并不必须标注产品标准编号。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应当标注的内容有5项:5、生产许可证标记;6、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和质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7、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8、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9、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5、生产许可证标记 123 
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擅长刑事代理与辩护、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公司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房产、工伤、债权债务、商标侵权、社会调查等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
连会有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连会有律师熟悉保定市各区县法院案件的处理方式,在法院系统享有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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